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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安局驚天醜聞 利用總統出訪夾帶近萬條菸品入境

2019-07-23

慘!吳宗憲恐面臨無期徒刑、億元罰金

2019年7月23日 上午7:50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國安局爆出驚天醜聞,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爆料,總統府侍衛室人員吳宗憲,竟透過負責執行總統專機任務的華航高層,預訂高達9800條,市值近七百萬免稅菸品企圖夾帶入境,蔡英文總統得知本案相當震怒,已責令國安局依法進行行政調查,並配合司法單位偵辦。對此,立委鄭運鵬表示,關於此案的涉案人員總統府侍衛室人員吳宗憲,恐面臨最重處無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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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立委鄭運鵬對總統出訪走私逃稅一案將要求嚴辦。(圖/翻攝自臉書)

鄭運鵬在臉書表示,關於官員利用總統出訪走私逃稅一案,他要求除了罰款以外,涉案公務員應依3條罪責移送法辦包括:《貪汙治罪條例》第四條 (重大貪污行為之處罰)、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(公務員圖利罪)、懲治走私條例。

鄭運鵬並列出相關條文,貪汙治罪條例第四條 (重大貪污行為之處罰),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:

一、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、財物者。

二、藉勢或藉端勒索、勒徵、強占或強募財物者。

三、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、物品,浮報價額、數量、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。

四、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。

五、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,要求、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。

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。

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(公務員圖利罪):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,明知違背法令,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,因而獲得利益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懲治走私條例第十條 (包庇走私罪):公務員、軍人包庇走私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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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國安局官員驚傳利用總統出訪機會,夾帶近萬條菸品闖關入境。(圖/黃國昌辦公室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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